按照省财政厅、物价局《关于公布取消我省设立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通知》(冀财综[2005]4号)文件,取消农业部门3项收费项目,从2005年1月11日起执行: 1、农机维修网(厂)点管理费。 2、农机监理年审收费。 3、农机事故处理费。